残疾相关缺勤-教员信息
学生如何有资格获得这种住宿?
教育服务专业人员将会见要求住宿的学生, 审查支持性文档, 并就学生的残疾及其对上课的影响进行互动对话. 当残疾相关缺勤(DRA)被认为是合理的,学生有资格获得这种住宿, 学生将被要求与教授沟通以建立DRA协议. 该协议促进了学生和教师之间的对话,以确定学生在不破坏课程完整性的情况下可以承担的缺课次数,以及学生应该如何弥补任何错过的作业或考试.
民权办公室提供了以下指导方针,用于考虑出勤是否是课程的基本要素:
- 教师和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之间是否有课堂互动?
- 学生的贡献是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吗?
- 课程的基本性质是否依赖于学生参与作为学习的基本方法?
- 在多大程度上,一个学生的缺课对该课程其他学生的教育经历构成了意义上的损失?
- 课程描述和教学大纲是怎么说的?
- 关于出勤的课堂实践和政策是什么?
当实施残疾相关缺勤作为一种便利时,需要牢记的注意事项:
- 住宿不包括非残疾缺勤(如流感、计划中的旅行等).)
- 额外缺勤的人数通常很少
- 学生缺课时不需要提供医生证明
- 补考和缺课, 当合理的, 通常有一个短的扩展窗口(补充评估可以在安排时在EAS中完成)
- 学生必须就因残疾而缺课的必要性进行沟通,并遵守确定的可接受的时间框架和交付方法来提交未完成的作业, 材料, 评估, 等.
- DRA住宿不具有追溯力,也不适用于教授在收到完整的DRA协议之前的缺课或迟到/缺课
- 在某些情况下, DRA的使用和作业的完成可能对学生来说太大了,无法恢复, 因此,允许学生不完整的审计条件可能是合理的.
延期日期
我们期望并鼓励学生在最后期限前完成作业. 学院有权制定加班政策. 然而, 如果学生有残疾,可能会偶尔影响他们在预定时间完成作业的能力, 作业延期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安排. 当被认为是一个合理的住宿, 作业延期日期将列在教员住宿通知单上. 此调整不具有追溯力.
在以下情况下,这种安排被认为是合理的,并被推荐:
- 一项作业最初没有列在教学大纲上,要求学生在一周或更短的时间内完成
- 作业的截止日期列在教学大纲上,但是学生没有得到必要的信息来在预期的时间框架内完成工作
- 意外的医疗或身体状况会影响学生在预期时间内完成作业的能力
确定合理延长作业期限时的考虑因素:
- 作业的目的是什么? 有必要在考试前完成吗? 在讨论之前?
- 教学大纲对截止日期有什么规定? 交迟交的工作?
- 学生是否必须积极参与课堂讨论/活动?
- 学生们应该如何(在课堂上)相互交流, 课外小组活动, (电邮或D2L)?
- 课堂上的材料是按顺序学习的吗? 每周的学习内容是否建立在前一周学习内容的基础上?
- 学生是否可以参加其他的实验或课堂来补上遗漏的材料?
- 学生有可能在这门课上“超前学习”吗?
- 错过的作业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讨论板上交吗?
当在FAM上通知住宿时,教师被要求考虑是否有这样的住宿
住宿将是合理的班级和作业的问题. 建议学生获得1-3天的额外住宿,但教师应与学生进行对话,以确定学生需要通知教师所需延期的首选沟通流程, 典型宽限期, 以及任何不能延期的重要任务.
在作出最终决定时需要考虑的要点包括:
- 评估相对于截止日期,所有学生预计在项目上花费的平均时间,以及残疾情况是否需要延长截止日期
- 评估是否可行,在保持最后期限一致的情况下,在其他学生之前将项目分配给残疾学生
- 如果住宿成为课程的根本改变,则不必实施-强烈建议在做出决定之前咨询EAS
教育服务建议每个学位组创建一个关于课程的标准政策,以鼓励一致性和令人愉快的先例. 然而, 最终, 每门课程的出勤和补课政策由个别教授自行决定. EAS很乐意安排一个时间来审查和协助创建一个以学位为重点的计划,以适应残疾相关的缺课.